药理作用
尼达尼布可通过竞争性结合相应位点,阻滞胞内信号传导,进而抑制成纤维细胞(导致肺纤维化形成的细胞)的增殖、转移和转化,可以减缓IPF患者用力肺活量(FVC)的下降速度,减慢肺纤维化的发展速度。
用前须知
尼达尼布为处方药,须由医生开具处方后拿药,并严格遵医嘱用药,切勿自行随意用药;如属于禁用、慎用或特殊人群,应咨询医生,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
用药前需明确药品保质期和性状,如已过期或变质,应避免服用。
哪些人严禁使用尼达尼布?
尼达尼布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
妊娠期女性禁用本品。
哪些人需要谨慎使用尼达尼布?
对具有较高心血管风险的患者,包括已知伴有冠心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尼达尼布治疗。
对已知有胃肠道穿孔风险的患者,应慎用,仅在预期获益超过潜在风险时使用本品。
有已知出血风险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仅在预期获益超过潜在风险时使用。
重度肺动脉高压患者须慎用本品。
可能出现QTc延长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特殊人群能否使用尼达尼布?
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尼达尼布可导致人类胎儿损害。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怀孕。建议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服药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妊娠期女性:妊娠期间不得使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进行妊娠试验。如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怀孕,应告知其胎儿可能受到的潜在性危险,应考虑终止治疗。
哺乳期女性: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尚未确定在儿童患者中安全性和有效性,应遵医嘱用药。
老年人:与年龄小于65岁的患者相比,未在老年患者中观察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总体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起始剂量。对≧75岁的患者更有可能需要通过降低记录的方式管理不良反应。
肝功能不全患者:尼达尼布不推荐用于治疗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对轻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可遵医嘱调整剂量。通过监测肝脏系统的不良反应,可考虑对出现不可耐受不良反应的患者采取中断或终止治疗的措施。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尼达尼布与哪些药物会有相互作用?
P-糖蛋白强效抑制剂(例如酮康唑、红霉素)可增加尼达尼布暴露量,联合使用时应监测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
P-糖蛋白强效诱导剂(例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可降低尼达尼布暴露量,不应联合使用,而因考虑使用替代药品。
尼达尼布是一种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可能会增加出血风险。接受全剂量抗凝治疗的患者应密切监测,以防出血,必要时调整抗凝治疗。
用法用量
尼达尼布具体用药请咨询医生,不可随意自行用药。
尼达尼布有哪些剂型或规格?
尼达尼布目前主要的剂型药为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
剂型为胶囊剂,规格:100mg/粒,150mg/粒等。
尼达尼布的具体用法是什么?
应该由具有诊断和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经验的医生启动使用尼达尼布的治疗。
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150mg,每日两次,给药间隔大约为12小时。
根据耐受程度可降低剂量至100mg,每日两次,治疗开始前及给药过程中需定期检查肝功能,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应降低剂量或停药。
本品应与食物同服,用水送服整粒胶囊。本品有苦味,不得咀嚼或碾碎服用。
剂量调整
如可适用,除了对症治疗以外,本品的不良反应处理可包括降低剂量和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特定不良反应缓解至允许继续治疗的水平。可采用完整剂量(每次150mg,每日两次)或降低的剂量(每次100mg,每日两次)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次100mg,每日两次,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使用本品治疗前,前3个月治疗期内定期,以及之后周期性或根据临床指征开展肝功能检查,相关指标包括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胆红素等。如果患者报告了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乏、厌食、右上腹部不适、小便黄赤或黄疸,应立即检测肝功能。
用后须知
尼达尼布用药后应保存于25℃以下、小儿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果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或症状不缓解等情况,应及时就诊。
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谨慎驾驶或操纵机器。
使用尼达尼布后一般多久可以起效?
尼达尼布在进食状态下以软胶囊口服给药后,大约2~4小时达到最大血浆浓度(范围0.5~8小时),在给药1周内可达到稳态血药浓度。
尼达尼布的药效一般可以维持多久?
尼达尼布的半衰期为10~15小时,即血液中药物浓度或体内药物量减低到一半所用的时间约为10~15小时。
给药4天后可主要通过粪便、胆汁完全排泄(总回收率超过90%)。
漏用了尼达尼布应该怎么办?
如果漏服了一次,应在下一计划服药时间继续服用推荐剂量的药物,不应补服漏服的剂量。
每日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300mg。
使用尼达尼布过量了应该怎么办?
尼达尼布过量还没有特效解毒剂或治疗方法。本品推荐的最大日剂量为300mg,超过该剂量可能导致药物过量而引起毒性反应。
本品服用过量(最大600mg)可能会出现肝酶升高、胃肠道症状、鼻咽炎等。
在药物过量的情况下,应中断治疗,并及时咨询医生及采取对应治疗措施,详情请遵医嘱。
尼达尼布有哪些不良反应?
尼达尼布最常见不良事件包括腹泻、恶心和呕吐、腹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和肝酶升高等,此外还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出血、高血压、胰腺炎、肝功能异常、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以及神经系统疾病等不良反应。
腹泻
腹泻为最常见的胃肠道事件,在大多数患者中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发生于治疗初期3个月内。腹泻导致10.7%的患者的药物剂量降低,导致4.4%的患者停止治疗。
应在首次出现腹泻时采用适当的补液和止泻药物,例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并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可采用降低的剂量(每次100mg,每日两次)或完整剂量(每次150mg,每日两次)恢复本品治疗。如果即使接受了对症治疗,重度腹泻仍持续存在,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恶心和呕吐
恶心和呕吐是常被报告的不良事件。在大多数恶心和呕吐患者中,该事件的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恶心导致2.0%的患者停止尼达尼布治疗。呕吐导致0.8%的患者停止尼达尼布治疗。
如果尽管接受了适当的支持疗法(包括止吐治疗),症状仍持续存在,那可能需要减量或中断治疗。可采用降低的剂量(每次100mg,每日两次)或完整剂量(每次150mg,每日两次)恢复治疗。如果即使接受了对症治疗,重度症状仍持续存在,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腹泻和呕吐可能导致脱水和/或电解质紊乱。
肝功能异常
尼达尼布给药可伴有肝酶(ALT、AST、碱性磷酸酶(ALKP)、γ-谷氨酰转移酶(GGT))和胆红素升高。在降低剂量或中断治疗时,氨基转移酶和胆红素的升高是可逆的。
用药期间应分别在接受本品治疗前、之后持续3个月每月1次、而后每3个月1次,进行肝功能(ALT、AST和胆红素)检查;或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检查。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
体重低于65kg、亚洲人及女性患者具有更高的肝酶升高的风险。尼达尼布暴露量随着患者年龄呈线性增加,这也可能导致肝酶升高的风险增加。建议密切监测具有上述危险因素的患者。
如果检查到了氨基转移酶(AST或ALT)增高在1.5倍正常值上限(ULN)之内,且无中度肝损伤(Child Pugh B)迹象时,建议降低剂量或中断本品治疗,并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一旦氨基转移酶恢复至基线值,本品治疗可再次增加至完整剂量(每次150 mg,每日两次),或以减少的剂量(每次100 mg,每日两次)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并可后续增加至完整剂量。如果任何肝功能检测指标升高伴有肝损伤的临床体征或症状,例如黄疸,则应永久性停止本品治疗。应该寻找其他可能引起肝酶升高的原因。
出血
对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的抑制可能伴有出血风险升高。已观察到非严重和严重的出血事件,其中一部分是致死性的。
胚胎-胎儿毒性
妊娠女性给药后,本品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因此妊娠期女性禁用本品。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怀孕,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接受本品给药前,要检查妊娠状态。
高血压
本品可能会引起血压升高。应定期检测全身血压,在出现临床表现时也应进行检测。
过敏反应
本品软胶囊含有大豆卵磷脂,对大豆过敏的患者食用大豆类产品可引发过敏反应,包括严重速发过敏反应。对花生蛋白过敏的患者对于大豆制品发生严重反应的风险也同时增加。
什么情况下需要立即停止使用尼达尼布?
服用尼达尼布后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